入會辦法
資格與對象
團體會員
凡贊同本會宗旨之機構或團體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團體會費後,為團體會員,團體會員得推派代表三人,以行使會員權利。
贊助會員
凡贊同本會宗旨之個人或團體,並對本會有所贊助者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通過,為贊助會員。
權利與義務
凡本會會員應盡義務如下:
- 遵守本會章程及會員大會決議。
- 繳納會費。
凡本會會員享有下列各項權利:
- 會員(會員代表)有表決權、選舉權、被選舉權與罷免權。
- 每一會員(會員代表)為一權。 贊助會員無本項權利。
會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為出會,而所繳費用概不得要求退還:
- 喪失會員資格者。
- 經會員大會決議除名者。
會員未繳納會費者,不得享有會員權利,連續二年未繳納會費者,視為自動退會。
會員(會員代表)有違反法令,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時,得經理事會決議,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,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,得經會員大會決議予以除名。
會費
【入會費 - 企業團體會員】
- ※ 入會資格審核通過時繳納
- ※ 入會費為一次性收費
NTD 20,000 / 家
【常年會費 - 企業團體會員】
- ※ 入會資格審核通過時繳納
- ※ 常年會費為每年繳交
NTD 30,000 / 家
【常年會費 - 服務機構會員】
- ※ 入會資格審核通過時繳納
- ※ 服務機構會員入會時無需繳交入會費
- ※ 常年會費為每年繳交
- 【服務機構之定義】
- 係指以提供專業服務、諮詢顧問、金融支援、法律、會計、媒體傳播、管理服務或其他支援性服務為主要業務之機構,其業務性質之核心非以商品製造、買賣、營運或一般產業經營為主要目的者。
- 包括但不限於下列類別:
- 1. 金融機構(如銀行、證券、保險、投信投顧及其他金融服務業)。
- 2. 會計師事務所、資產評價機構及相關專業服務機構。
- 3. 律師事務所及法律服務機構。
- 4. 顧問公司(如管理、策略、財務、董事薪酬與人資、永續等顧問服務業)。
- 5. 媒體傳播、公關、品牌行銷等廣告服務機構。
- 6. 研究、資安、數位轉型及其他提供專業支援服務之機構。
- 7. 其他經本會理事會審定符合服務機構性質之法人或組織。
NTD 200,000 / 家
申請流程與應繳交資料
申請流程與繳交資料

填寫入會申請書:
- 團體會員
繳交申請書暨相關證明文件:
- 團體會員:團體設立〈登記、許可〉證書影本,並選派一至三位團體會員代表,填寫選派會員簡歷表。
理事會審核:
- 會 址:11051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432號10樓之6
- 查詢電話:(02)2758 0889
審核通過,繳納會費:
- 企業團體會員:入會費NTD 20,000元;常年會費NTD 30,000元。
- 服務機構會員:常年會費NTD 200,000